與此同時,由于孟喜灘與老撾隔河相望,而老撾政府的管理力度也遠遠不足,使得糯康在此區(qū)域的活動基本不受限制,他的毒品走向除了向南流入泰國,也過河進入老撾,甚至很多是先進過老撾再以此為跳板流入泰國。
正因為有當?shù)卣谋幼o和群眾的掩護,糯康一直沒有落入緬甸軍警的手中。“10.5”專案組組長、時任中國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在解釋糯康落網(wǎng)過程時也印證了這一點:2012年春節(jié)后,曾經(jīng)有幾次極好的機會抓捕糯康,專案組已經(jīng)查明糯康的具體藏身地,但實施抓捕時他卻成功脫身。后來,專案組調(diào)整策略,不再著眼于某一次抓捕,而是通過向緬甸方面施加壓力,讓其不斷加大對糯康地盤的清剿行動,擠壓糯康的藏身空間,只待他進入與中國警方合作密切的老撾,完成最后的收網(wǎng)。
糯康是2012年4月25日下午六點左右在波喬省敦蓬縣的班莫碼頭附近被抓獲的。當時,糯康與兩位老撾籍部下駕駛小船準備到老撾與聯(lián)系人商量躲藏之計,剛剛靠岸就掉入了警方的埋伏圈。當年9月,糯康及其團伙骨干在昆明受審,之后沒多久便被執(zhí)行死刑。
主犯糯康已死,但有關(guān)湄公河慘案的疑問并未完全解開。比如當天泰國軍人是否射殺了中國船員?他們受到了什么裁決?充當糯康與泰國軍隊之間聯(lián)絡(luò)人的弄羅是否已經(jīng)落網(wǎng)?以及,金三角新勢力金木棉與糯康的梁子究竟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