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實施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guī)定:除特殊商品外,網(wǎng)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但在線下實體店購物,如果銷售商沒有主動承諾,一般是不能享受無條件退貨服務的。
2017年11月,蘇寧易購宣布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等城市的門店試點,推出手機“七天無理由退貨”服務,實現(xiàn)與線上平臺同標準。
近日,蘇寧易購宣布新消息:自2018年1月15日起,手機七天無理由退貨服務范圍再次擴大,這一政策將在蘇寧易購全國所有門店施行。
蘇寧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蘇寧內部相關體系為此進行了相應調整,將會拿出專項資金進行補貼,防止退換貨手機以“翻新機”再次流入市場,將作為二手手機進行打折銷售。
這項服務的推出,相信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享受更安心的購物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