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所學機械知識,購買原材料后非法加工制造槍支。近日,經(jīng)四川省崇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程楠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1994年出生的程楠杰系崇州市人,中專文化,機械專業(yè)畢業(yè)。由于從小就愛好槍支,中專畢業(yè)后,程楠杰萌生了制作槍支的念頭。2015年2月,程楠杰從崇州市某機電和某不銹鋼經(jīng)營商鋪購買原材料后,自行將裝修用射釘槍非法改裝成一支長約70cm以火藥為動力的長槍,用于鄉(xiāng)間打鳥。幾個月后,程楠杰又如法炮制將一支老式氣槍改制成一支短槍。2015年9月,因家人強烈反對,程楠杰將改裝的射釘槍和若干鉛彈交予朋友保管。
2016年9月,程楠杰的朋友被揭發(fā)在其公司宿舍保有槍支,隨即程楠杰被公安機關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