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賊申請刑拘吃免費飯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小偷入室行竊被抓,由于數(shù)額小,被辦理行政拘留。可他不樂意了,非得要求刑拘自己,因為那樣,才有“好吃好喝的”。昨日,泉州市區(qū)后渚邊防派出所民警就碰上了這么個讓人哭笑不得的小偷。
前天晚上11時左右,民警在東梅社區(qū)巡邏時,發(fā)現(xiàn)了這個小偷。他趁戶主不在家,偷得一些銅線和一個手電筒,價值100多元。
小偷姓鄭,1992年出生,家住東海街道東梅社區(qū),很早就出來混社會了,之前有兩次盜竊前科,但因不滿18周歲,都是被送往少管所勞教。落網(wǎng)后,鄭某稱,自己偷東西,就是為了被抓,因為被關起來,有人管吃管喝,知道自己只是被行政拘留,他很不滿意。(本網(wǎng)記者 陳邵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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