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李莊在庭審現(xiàn)場。新華社發(fā)
華龍網4月22日9時33分訊 今天上午9時30分,李莊漏罪案準時開庭,公訴人稱,辯護人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公訴方所舉示的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莊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本案證據發(fā)生變化,導致認定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公訴方決定撤回起訴。
9時33分法庭宣布休庭30分鐘,合議庭對檢方的撤訴申請進行評議。
經過近一小時休庭后,10時21分,李莊漏罪案繼續(xù)開庭。審判長當庭宣布,準許檢方撤回起訴。
10時21分,法庭宣布,合議庭評議后認為,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在判決宣告前申請撤回起訴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法庭裁定,準許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隨后,法庭告知了李莊對該裁定的上訴權利。10時23分,法庭宣布閉庭。
資料:李莊
李莊 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職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碩士,曾為10余名職務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無罪辯護,并使他們獲得無罪釋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從輕和減輕處罰。2011年3月重慶警方偵結李莊遺漏罪行已移送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刑期將盡的李莊將再次面臨重慶檢方的起訴。(記者 張一葉、闕影、龐可)
李莊案回放:
2009年11月中旬,重慶涉黑的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李莊,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莊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莊先后三次會見龔剛模。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并于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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