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馮正霖24日在的全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chǎn)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上要求,貫徹落實今年7月1日實施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進一步加大治理超載的力度,堅決制止嚴重危及橋梁安全的違法超限車輛上路上橋,維護公路安全。(7月25日 新華網(wǎng))
七月里來,多地路橋出現(xiàn)塌陷。18日,大連市在建隧道發(fā)生塌方事故,12人被困其中,在此之前幾日內(nèi),已有多起類似事故發(fā)生;17日,肇慶市封開縣一段在建江濱堤路出現(xiàn)滑坡坍塌;15日,杭州市錢江三橋輔橋部分橋面突然塌落;14日,福建省武夷山風景區(qū)公館大橋坍塌;12日,湘潭市芙蓉路路面坍塌……交通部的說法是,“在最近幾起橋梁事故中,多數(shù)與嚴重違法超限超載有關(guān)”。
事實上,超載是不少路橋塌陷的幫手,卻顯然不是罪魁禍首。譬如錢江大橋,74年來任憑風吹浪打,巋然不動,網(wǎng)友發(fā)帖問:茅以升修的這座橋,設計壽命50年,已經(jīng)超期24年,就是不倒,連大修都沒修過,這是什么道理?茅老先生修橋的時候,是按照20公里的時速設計的,設計荷載鐵路面軸重50噸、公路面15噸,當時平均每天僅有150多輛汽車、4.9對火車通行。70多年過去了,在這座橋上,動車可以跑到時速120公里,汽車也可以跑到時速100公里,40噸、甚至60噸重的汽車也在橋上跑——以今天的標準觀之,錢江大橋不僅超期服役,而且也“超限”、“超載”。那么,超限超載何以“超”不垮錢江大橋?
客觀地說,汽車超限超載當然是路橋安全的大忌,違規(guī)上路理當整飭。但退而言之,超限超載車在通過塌陷路橋之前,經(jīng)過了那么多的大道和大橋,他們的安全系數(shù)都因此而“很受傷”?更離奇的是,超限超載車在路過各色收費站的時候為何沒有被攔截下?罰款之后即放行的邏輯,難道與交通執(zhí)法沒有絲毫關(guān)系?坍塌的路橋難掩當事部門的雙重疑問:一是通車時間不長的路橋,面對超限超載如此“脆弱”,這讓樣承受超載的更老的橋梁情何以堪?質(zhì)量問題疑云不能廓清,建設腐敗就無法自證清白;二是交管部門以罰帶管的治理方式久被詬病,當這些罰款被計入運營成本,超限超載就成了謀生的本能反應,如果貨運只能在超限超載后、去掉罰款掙點錢,“治超”難免被視為一個圈錢的兩難游戲。
修路建橋,就是讓人車行走的,如果不反思是否有“豆腐渣”或者腐敗的懸疑,反倒怪“超限超載”,實在是一種詭異的邏輯。超限超載只是壓垮不合格路橋的“最后一根稻草”,即便沒有這些大貨車充當某些路橋的質(zhì)檢員,一場大雨、一陣大風,同樣可以刮下成片的鋼筋水泥。正視路橋風險,已經(jīng)成為一個不容回避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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