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弟欲替兄頂罪 真相大白卻換來七個月刑期
只有一名真正肇事者的案件,被告席上卻站著三個人。近日,在德化縣法院某交通肇事案件審理現(xiàn)場的法庭上,出現(xiàn)了這樣的一幕。原來,其中兩位因犯包庇罪一起成為被告。
據(jù)了解,去年12月1日晚上7點多,鄭某興無證駕駛已達報廢條件的變型拖拉機,與橫穿馬路的行人陳某發(fā)生碰撞,造成陳某受傷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案發(fā)后,鄭某興棄車逃逸,去找其姑丈王某及弟弟鄭某智商議。
經(jīng)商議后,有駕照的鄭某智頂替其哥哥鄭某興到德化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投案,并由王某向公安機關作虛假證明,企圖讓鄭某興逃過法律處罰。
德化縣公安局以鄭某智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到德化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的檢察官發(fā)現(xiàn),鄭某智到公安機關投案已是交通事故發(fā)生三小時之后,與常理不合;且鄭某智的供述存在前后不一致等情況。有著豐富辦案經(jīng)驗的檢察官敏銳地覺察到,該案存有冒名頂替的可能。
于是,檢察院引導公安人員對該案進行再次偵查取證,依法同時傳訊了相關證人,通過公安人員多次法律法規(guī)的闡釋,最終在充分的證據(jù)面前,真正的肇事司機鄭某興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王某、鄭某智也如實供述了他們包庇的事實。
隨后,德化縣檢察院依法追訴了真正的肇事者鄭某興及包庇者鄭某智、王某。經(jīng)開庭審理后,一審法院以被告人鄭某興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以被告人鄭某智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以被告人王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記者黃雅珊 通訊員林明貴 劉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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