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鯉城區(qū)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
?。?025年12月5日泉州市鯉城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有關(guān)規(guī)定,泉州市鯉城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2025年12月5日審議決定:任命張文馨、曾楊、蘇志平、張惠霞、林惠清、林亞蘭、李熙璇、莊斐池、吳細蘭、陳進火、吳薇薇、黃文輝、吳霜霜、林成專、林美泉、鄭一杉、粘杭茜、李祖敏、賴晨婧、許錦英、許文雄、劉永鎮(zhèn)、楊霞、王家強、陳清煥、吳旭青、陳講水、陳家福、陳慶麟、黃雪璧、陳川興、李云煌、陳亞麗、翁桂英、萬思思、何清柳、劉蘭蘭、傅海霖、萬青松、李麗娜、王少輝、賴浚霖、朱靜怡、魏慶穎、沈麗婷、吳大慶、李伯巖、陳柏湘、王小蘭、陳瑞文、畢雅卿、洪小春、楊文東、蔣春生、吳東森、江軍猛、朱達斌、吳建國、陳毓瑜、紀永煌等60名同志為泉州市鯉城區(qū)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任職期限五年。
泉州市鯉城區(qū)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接受孫剛涌等同志辭去泉州市鯉城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025年12月5日泉州市鯉城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原因,孫剛涌、朱婷婷、林春暉、黃文明等4位同志請求辭去泉州市鯉城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泉州市鯉城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孫剛涌、朱婷婷、林春暉、黃文明等4位同志辭去泉州市鯉城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