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 江西貴溪青年潘輝強因為有前科申報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被拒的一事最近在網(wǎng)絡上傳得沸沸揚揚。今天,貴溪市政法委副書記李卉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存在因為有前科而被拒絕的情況,見義勇為稱號的評選還在進行中,目前有包括潘輝強在內(nèi)有3人參與評選。
2011年9月7日深夜,潘輝強,與歹徒搏斗,并追趕歹徒10多里路,與聞訊趕來的群眾一起將歹徒制服。潘輝強后來向有關(guān)部門申報見義勇為個人榮譽稱號,然而材料交上去幾個月卻一直沒有回音。“我聽說有人因為有前科而申報不成功,所以擔心自己也是這個情況。”潘輝強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潘輝強前幾年在福建打工時,幫幾名實施盜竊的朋友開了兩回車,因此服刑9個月。
然而市政法委副書記李卉否認了這個說法。她表示,評選還在進行中,還只是初步審查了申報人員的行為是否屬實,下一步將由市綜治委研究討論之后,嚴格按照《江西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來執(zhí)行評選。
對于網(wǎng)傳的每年一個名額的指標限制,李卉也予以了否認。她說:“沒有指標限制,只要符合江西省的這個規(guī)定,就都會予以獎勵,今年的3個人,包括潘輝強,只要符合規(guī)定,都能評上?!?實習生吳琪 記者王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