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梁山縣認為《水滸傳》是一部內(nèi)容豐富、內(nèi)涵深刻的廉政教材,深挖整理,提煉總結(jié)出水滸反腐“十八招”,即18個經(jīng)典故事,包括除暴安良、威武不屈、抱打不平、伸張正義等。當(dāng)?shù)丶o委表示,將充分利用底蘊豐厚的“水滸反腐”素材,打造梁山縣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的文化品牌。(7月25日《人民日報》)
梁山縣是水泊梁山的所在地,當(dāng)?shù)貪撔拈_發(fā)旅游資源,把“水滸反腐”當(dāng)作吸引游客的創(chuàng)意無可非議,但上升到反腐倡廉高度大加宣傳,就搞笑了。
要知道,《水滸傳》中的故事都是在江湖文化的語境中展開的。在建設(shè)法治社會的今天,拿江湖文化中的“水滸反腐”說事,可謂牛唇不對馬嘴。
以宋江為例。此人享有“及時雨”美譽,在于仗義疏財,但他只是押司,每月薪水不過三五兩紋銀,所疏的財從何而來?來自經(jīng)手辦案的灰色收入,這與梁山縣演繹的“水滸反腐”本身就是悖論。
還有,梁山英雄所運用的反腐手段是完全功利主義的,但凡符合本幫派的利益,哪怕賄賂、偷劫、濫殺無辜、強搶民女,都不擇手段運用。這樣的反腐觀有害于創(chuàng)建公平正義的社會。
江湖文化包含底層百姓很多合理的訴求,但對反腐的作用往往趨于消極。在相當(dāng)多腐敗窩案中,江湖文化對于官員的影響力和對社會的破壞性不可小視。事實早已證明,以江湖手段反腐敗,只能是以一種腐敗替代另一種腐敗。
魯迅就曾講過,現(xiàn)代人們還喜歡讀《三國》和《水滸》,是因為社會上還有“三國氣”和“水滸氣”——也就是“流氓氣”。它們對建立權(quán)力規(guī)范、規(guī)則明確、秩序井然的社會而言,負面作用遠遠大于正面。時代發(fā)展到今天,居然還有地方紀委對“水滸反腐”津津樂道,不能不說荒唐和詭異。這是對法治和制度反腐的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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